项目概况
保山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 17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YBSH1003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500JH202101423
项目名称:保山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1.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包。分别为:A包(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B包(医用内窥镜)、C包(临床检验设备)、D包(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E包(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2.预算金额:¥2350000.00元,其中A包:¥330000.00元、B包:¥490000.00元、C包:¥80000.00元、D包:¥210000.00元、E包:¥1240000.00元
3.采购需求:
包号 |
医学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单价)(万元) |
交货期 |
质保期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A包 |
病人监护仪 (多参数监护仪) |
6 |
台 |
1.60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12个月 |
否 |
病人监护仪 (2台呼末、2台有创) |
4 |
台 |
3.00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12个月 |
否 |
|
十二导心电图机 (带心电向量) |
1 |
台 |
1.80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12个月 |
否 |
|
动态血压 |
2 |
套 |
4.80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12个月 |
否 |
|
B包 |
纤维胆道内镜 |
1 |
套 |
8.60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12个月 |
否 |
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 (含一次性输尿管软镜) |
1 |
套 |
5.00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12个月 |
否 |
|
纤维输尿管肾镜(粗) |
2 |
条 |
7.00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12个月 |
否 |
|
可视喉镜 |
3 |
套 |
2.80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12个月 |
否 |
|
全高清内窥镜图像处理系统(带冷光源) |
1 |
套 |
11.00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12个月 |
否 |
|
内窥镜图文处理器 (工作站) |
1 |
套 |
2.00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12个月 |
否 |
|
C包 |
呼气试验测试仪(C13) |
2 |
台 |
3.00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12个月 |
否 |
幽门螺杆菌测试仪(C14) |
1 |
台 |
2.00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12个月 |
否 |
|
D包 |
电动病床(ICU专用床) |
3 |
张 |
2.30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12个月 |
否 |
骨科手术床牵引架 |
1 |
套 |
6.00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12个月 |
否 |
|
双道微量注射泵 |
9 |
台 |
0.90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12个月 |
否 |
|
E包 |
生物刺激反馈仪 |
1 |
台 |
16.00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12个月 |
否 |
直流脉冲电刺激仪 |
1 |
台 |
18.00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12个月 |
否 |
|
肌电图/诱发电位仪 |
1 |
台 |
35.00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
≥36个月 |
是 |
|
内热针治疗仪 |
1 |
台 |
17.00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24个月 |
否 |
|
空气压力波治疗仪 |
4 |
台 |
1.30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12个月 |
否 |
|
超短波治疗仪 |
1 |
台 |
13.80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24个月 |
否 |
|
全自动蜡疗系统 |
1 |
台 |
12.00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24个月 |
否 |
|
筋膜枪治疗仪 |
2 |
台 |
3.50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24个月 |
否 |
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交货地点:保山市中医医院指定地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分别提供本公司和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3.2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3如果供应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须提供具备所投设备经营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为准,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 26 日至2021年11月 1 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供应商按照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的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同时请供应商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投标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503841962@qq.com)进行信息登记,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便于书面通知各供应商。
3.方式:供应商请于本公告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9973557)。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 17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投标:
方式一:网上开标远程解密。供应商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供应商)》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投标文件加密的CA数字证书到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现场进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交纳保证金:A包:¥6000.00元、B包:¥8000.00元、C包:¥1000.00元、D包:¥4000.00元、E包:¥20000.00元。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账号:10076469507001000202143 (A包)10076469507001000202144(B包) 10076469507001000202145 (C包)10076469507001000202146(D包) 10076469507001000202147 (E包)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业务咨询电话:010-86483801 |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 称或采购编号及包号,请供应商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 在系 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3.相关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公告发布媒体: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上同时发布。
5.监督电话: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中医医院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3号
联系方式:李文龙0875-2166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4066金沙总站app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17栋C座2718室
联系方式:戈先生15398756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先生
电话:1539875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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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惠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项目施工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示
云南惠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项目施工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YRZ2022-GTHZ0003),已于2022年4月15日在云南惠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市五华区南屏街世纪中心33楼)完成评审工作,评审结果于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19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现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成交人: 云南海德信建设有限公司 ; 成交价: 1518636.26 元; 工期: 40日历天 ; 质量: 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等国家及云南省颁布的现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一次性验收合格 ; 项目经理: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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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边境管理支队芒市片区公寓消防水泵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德宏边境管理支队芒市片区公寓消防水泵房建设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大街55号,幸福豪庭A3-03(线上获取)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NRY202203-01。 1.2项目名称:德宏边境管理支队芒市片区公寓消防水泵房建设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66.453701万元。 1.5最高限价:66.453701万元。 1.6竞争性磋商范围:新建一座消防水泵房103.75平方米,消防水池容量190立方米,总投资80.61万元。 1.7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完成。 1.8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德宏州芒市。 1.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10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上级批复,已落实。 1.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磋商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2020年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磋商申请人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项目负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等级证书,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为磋商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具备磋商申请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或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4本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中配备人员必须与中标后派驻现场的必须一致; 3.5磋商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的磋商申请人(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6磋商申请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7磋商申请人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0日至2022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因新冠肺炎防控问题,获取磋商文件需线上获取。 线上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磋商申请人请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2187811558@qq.com获取磋商文件,联系电话:18787499265。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不支持邮寄。 4.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大街55号,幸福豪庭A3-03 5.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 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大街55号,幸福豪庭A3-03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7.1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3*新冠肺炎防控: (1)各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瞒报、谎报行为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健康信息登记,登记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标次日起14天内,开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 (5)各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时必须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投标人只允许一位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磋商申请人提前做好时间规划及相关准备) 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德宏边境管理支队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阔时路26号 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0692—29751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4066金沙总站app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联系方式:187874992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小亚 电 话:18787499265